詳細資料
經濟貪污案件鑒定
一、接受委托
貪污案件鑒定業務的委托單位一般是檢察機關。我們根據檢察機關委托鑒定的內容和要求,詳細了解案件情況,估量自身能力并預測風險程度,最后作出能否受托的決定。如決定接受委托,按照司法程序,先由檢察機關向會計師事務所填發委托鑒定書,據此再簽訂業務約定書。委托鑒定書和業務約定書均要詳細注明委托鑒定的事項和范圍,不允許鑒定非委托事項。如檢察機關中途需要增加鑒定事項和范圍,則需另行填發委托鑒定書和簽訂業務約定書,或在原兩書中補寫增加鑒定的事項和范圍,并加蓋公章,以示司法程序的嚴肅性,同時也應協議增加審計費用。
二、接收材料
根據委托鑒定的事項和范圍,接收與鑒定有關的賬簿、憑證等會計材料。接收手續區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送達審計,由檢察機關將調取的鑒定材料送到會計師事務所辦公地進行鑒定審計,應按每種材料清點收數,出具收據,鑒定工作完畢后送還材料,收回收據;另一種是就地審計,鑒定人到委托單位或到涉案人所在工作單位鑒定審計,則無需出具收據,但要有專門查賬的場所,以防材料丟失。
三、聽取介紹
聽取介紹時要詳細記錄,為下步驗證取證做前期預備工作。既要聽取檢察機關介紹,還要聽取涉案人所在工作單位介紹,既要聽他們主動介紹,還要主動了解情況。具體收集和了解的內容一般包括:(1)涉案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職務、與本案的關系等;(2)會計核算情況,包括會計核算形式、方法、賬務處理程序、手續制度、人員分工等;(3)與案情有關的內外部情況,包括單位、個人、互相關系、業務往來關系等;(4)案件具體情況,包括偽造、隱匿、涂改等作弊情況。預估問題出在哪些經濟環節、哪些會計科目,以及與哪些單位和個人有關聯,有無內外勾結共同作弊或同流合污等情況。上述第4點最為重要,為查核驗證提供線索的關鍵所在。
四、驗證取證
包括兩個方面,先對鑒定材料查驗論證,確認事件性質后再取得有效證據。我們在鑒定中采用正反兩種假設的方法進行查核驗證。一是作肯定性假設的查核驗證,就是根據介紹的情況,審閱賬證資料,核查弊端,解剖疑點,弄清舞弊手法,核實貪污金額,暫先肯定為違法事實;二是對暫先肯定為違法事實的材料再作否定性假設的查核驗證。所謂否定性假設的查核驗證,就是鑒定人用換位思考的方法,為涉案人辯解和辯護,進行差錯性設想。這樣做是為了防止涉案人由于會計業務水平低下等原因而使賬務處理混亂,以致形成貪污假像。例如,我們有一次發現涉案人在自制的銷售匯總報表上對銷售數量以多匯少該單位認為是瞞報銷售收入。經用差錯性設想進行仔細查驗和復核,發現數量雖然少計,但匯總的銷售金額完全正確,說明這是因為粗心大意所致。由于采用否定性假設的查核方法,因而糾正了該單位的誤認,避免了一筆錯誤鑒定。
經否定性假設驗證后,如不存在差錯性問題,確實存在肯定性貪污事實,才能達到高質量的驗證。如不采用否定性假設的驗證方法,其驗證的結果必然立足不穩,經不起涉案人的辯解和反駁。因此,采用否定性假設的驗證方法至關重要,是鑒定結論做到實事求是的保證。經上述肯定性假設與否定性假設兩方面驗證后,再對每筆貪污疑點進行分析、推理和判斷,去偽存真,再經復查核對后,就能初步確認問題的性質。
在驗證工作完成后,收集整理證據,為撰寫鑒定報告提供依據。會計賬簿與憑證的證據一般以復印或復制為主,原件仍保留原樣不動,復印或復制件均要按每一貪污事實編列順序號,并注明原件裝訂歸檔的日期和編號,以備復查復驗,也備作必要時與涉案人員當面對質的證據。復印或復制件由參與鑒定的注冊會計師簽章,既表示對證據的確認,也表示鑒定人的責任。
五、內部復核
貪污案件的鑒定是非常嚴肅的工作,絕不能草率從事,馬虎定性,隨意結論。為確保執業的謹慎性和鑒定結論的準確性,我們在鑒定人完成驗證取證后,選派有經驗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復查核實。復核的方法:一是復查案情介紹,弄清案件內容;二是按照經辦鑒定人的驗證方法逐項復核工作底稿和證據材料,從中查找疏漏。如發現證據不充分或推理不確切時,要求經辦人重新驗證或補充證據;三是把全部證據有機聯系起來分析、推理和綜合論證;四是換位思考,站在涉案人或辯護人的位置上提出質疑和辯護。通過上述復核和論證,弄清事實,準確定性,客觀公正地做出鑒定結論。
六、溝通結果
為使鑒定結論取得委托方認可,在出具鑒定報告前,我們將鑒定結果約同委托方溝通,以期取得共識。溝通的內容包括:(1)介紹鑒定過程和驗證方法;(2)介紹委托事項中已經查清的問題,經驗證分析可以確認的違法事實;(3)介紹鑒定中因發現新線索而查出的新問題,經驗證分析可以確認的違法事實;(4)介紹委托事項中因客觀條件受限制等原因無法查清的問題;(5)其他與鑒定相關的需要披露的事項等。在溝通過程中委托方如有異議的,可以討論研究之,必要時采取復查、延續審計或追加審計程序。但必須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不以委托方示意或強加主觀意志而轉移,以不違背職業道德為前提,確保鑒定質量為準繩。
委托方如是檢察機關,在征得檢察機關同意情況下,同時邀請涉案人所在工作單位參加溝通。這樣做,一方面使該單位了解鑒定情況,避免因鑒定結果與該單位原先掌握的貪污疑點發生差異而產生誤解;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社會知名度,以擴大社會影響。
七、撰寫報告
目前貪污案件鑒定報告尚無規范的標準格式,對此,我們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檢察機關的司法要求和審計報告的規范要求,認為應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標題:貪污案件會計鑒定報告。
2.文件編號:會計師事務所審驗報告發文編號。
3.致送單位:委托單位全稱。
4.范圍段:①受托鑒定依據,包括鑒定委托書和業務約定書;②鑒定事項和范圍;③鑒定材料來源,寫明由檢察機關調取某單位的會計資料;④會計責任;⑤審計責任;⑥審計依據;⑦審計鑒定時間,指審計外勤工作起止日期;⑧鑒定程序。
5.涉案人基本情況:包括涉案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職務等,其目的一是亮出涉案人身份,二是看其是否屬于貪污犯罪的主體。
6.鑒定事實:按每一貪污事實逐項敘述,先述事實,后舉證據,同時進行分析判斷,說明定性理由。
7.鑒定結論:根據鑒定事實進行概括和綜合,一要表示肯定性的定性意見,二要確認貪污總金額。不能用“可能”、“大概”模棱兩可的語詞。
8.其他事項:寫明與鑒定有關和與鑒定有連帶性的事項,前者如受條件限制無法鑒別的事項,后者如關系到其他部門或違法違章的事項。
9.鑒定單位:報告應由鑒定注冊會計師簽章,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的公章。
10.鑒定日期:報告日期應是外勤工作結束的日期。
八、關注要點
為使鑒定工作順利進行,降低風險,我們在鑒定過程中應關注以下要點:(1)選派執業能力較強和審計經驗豐富的注冊會計師擔任鑒定工作;(2)鑒定人與涉案人有利害關系的要回避;(3)教育鑒定人樹立“兩德”:一是樹立職業道德,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如實反映涉案人的實際情況,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二是樹立工作品德,做到嚴肅認真,不草率馬虎,不主觀臆斷,嚴格按照執業規范做好鑒定工作;(4)事務所領導親自過問,親自參與對鑒定事實和結論的審定。